──为什么男女之间有一种奇妙的吸引?古往今来,凡有男女的地方,就会生出千姿百态的男女之情、风流韵事?尽管文人墨客千百次地著书立说,讲什么“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讲什么“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讲什么“性格和精神的沟通才是爱情最基本的内涵”,讲什么“爱情的本质是奉献”,讲什么“不要以貌取人”,....可是,为什么性爱终究是性爱,而不会(也根本不可能)被任何其它的爱所取代?为什么相爱的人盼望团聚,盼望恩爱的同床共寝,而把即使是最频繁的“鸿雁传书”、“热线电话”的“千里共婵娟”也看成是一种不幸?
为什么那著名的诗句──“宁愿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不愿在江边耸立千年”,引起无数痴男怨女心灵的共鸣?为什么自古以来,“一夜夫妻百日恩”,而如果不是夫妻的话,即使是多年同窗、多年共事、多年相处的人,对这种夫妻之间的恩爱也无法望其项背?我们知道,世上男人、女人各占一半,一个人一生中不知道要遇到多少异性。可是,为什么“终成眷属”却那么难?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为什么有人一见钟情,爱得死去活来,而有的男女却注定不能走到一起?为什么明明承认对方人品好、有地位、有钱财,或者有才华、有风度,可就是不能产生强烈的吸引,而一旦遇上了可心的异性,却无论如何要得到对方?
为什么在特定的异性之间,有时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次拥抱,一次亲吻,往往可以让人心灵震颤,周身发热,继而产生刻骨铭心的爱情甚至能经久不衰?我们知道,男女恋人、爱人、情人之间,与朋友、亲属、同事、同学、师生……之间有着重要的区别,而不论区别有多大,都有一个最基本的界限,那就是性关系。男女之间一旦有了双方情愿的肌肤之亲、性的交媾,关系就发生了“质”的变化。
为什么发生了性的关系就意味着“得到”了对方?为什么性的暴露与性的满足总是一道“男女有别”的最后屏障?为什么性的暴露和性的满足总是男女相爱当中所追求的目标,一旦“得到”了,才是成功和幸福的标志,就是一场喜剧;而一旦“得不到”,或“得而复失”,就是失败,就是痛苦,就是悲剧?为什么男女之间一旦相爱了,就再难保持朋友、同事之间友谊?
为什么人们把能不能得到对方_能不能完成性的结合,看作爱情能不能实现的标志?人还是原来的人,为什么没有性的结合,就标志着不再相爱,或不能再相爱呢?我们知道,结婚,是对性结合关系的法律认为和保障,是一种得到社会承认和法律保护的形式。而性的结合,才是夫妻生活的最基本的内容。为什么没有性的结合就无法保持夫妻间的婚姻,难道人世间不可以有“无性”的生活吗?在“无性”的意义上就不能继续搭伴为生,相互依赖,相互帮助,相依为命吗?
性的结合,是恋爱者的一种心照不宣、约定俗成的内心目标。其它的条件再多,其它的目标再多,都不可能取代性结合。没有性结合,就没有爱情的实现,就没有婚姻的成功。这又是为什么?
为什么有些男女之间,本来卿卿我我、相亲相爱,甚至已经到了如痴如狂的境地,而由于性关系的发生,反而失掉了神秘感和新奇感,失掉了吸引力和诱惑力,反而走向破裂或分离? 我们在临床咨询中常常听到,有些恩爱夫妻,本来山盟海誓、如胶似漆,婚后在“天伦之乐”的性生活当中却厌烦了、疲倦了,他们之间可悲地失落了爱的浪漫色彩和激动人心的情趣。为什么即使一度和谐、满足的性生活也会走向枯萎和死亡?为什么有许多人,甚至越来越多的人把结婚看成是“爱情的坟墓”?
为什么有些在各方面都具备了条件,感情和性格也相投的夫妻之间,会因为性生活问题而罩上阴影,以至于其它生活内容的更新和发展也失去了生机,甚至走向婚姻破裂或离异?为什么情真意切、真实相爱,甚至恩爱多年的夫妻,会被一个突然的、生疏的、甚至毫无“历史渊源”、“感情基础”的第三者所冲垮?为什么精心构筑,、多年搭建的家庭巢穴,会在一夜之间突然坍塌,而那些镂骨铭心的记忆、连心连肉的情感、甚至亲生骨肉(子女)的纽带,都再难起到维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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