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套规定引发网上热议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对安全套的有关规定仅用了22个字:“沐浴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但正是这句话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昨日,国内多家新闻网站均在醒目位置报道了这一消息,不少网友也对此发表了评论。
该征求意见稿着墨最多的还是在沐浴场所的卫生方面,从浴场所处的位置,到浴场所使用的水、毛巾、拖鞋、修脚工具等物品的卫生状况,再到浴场卫生间、更衣室的设置等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浴场:放了套会不会引来麻烦?
放置安全套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在它进入校园和宾馆时就引起了各方的争议。此次,安全套又要被放进沐浴场所,成都的浴场将如何应对?
沐浴场所的形式多样,包括浴场、桑拿中心、浴室、温泉等,不过对于放置安全套,他们的意见却很一致:如果要求必须放,那么肯定会按照要求办,但是如果放置了会不会被当作色情场所呢?
西安路一家浴场的负责人反复要求不能透露浴场和他本人的姓名,随后才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他看来在浴场放置安全套是有顾虑的。这种顾虑一方面来自前来消费的顾客,他们会不会把这里当作色情场所,进而向浴场里的工作人员提出色情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则来自公安部门,他们会不会因为放置了安全套的缘故而把浴场定为色情场所,甚至以放置了安全套为旁证对浴场进行查处?
公安:不会凭套就界定为色情场所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打消了浴场在这方面的顾虑。该负责人称,卫生、商务等部门要求在相应场所放置安全套只是倡导健康性生活的一种手段,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醒市民正确使用安全套,保障性生活的卫生。“这种提醒是针对大众的,并不仅针对从事色情服务的人,也并不代表这里就是色情场所。同时,公安部门打击卖淫嫖娼,肯定要确认卖淫嫖娼的行为已经发生了,才可能以双方使用的安全套作为证据,不可能以放置了安全套为理由就将宾馆、洗浴中心等地方定为色情场所。”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放置安全套与打击卖淫嫖娼两者之间并不冲突。
对于放套的规定,一些市民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叶先生在成都一家公司的公关部工作,常陪客户到浴场。他说,在浴场内放安全套并不能代表什么,很多浴场和宾馆都连在一起,使用安全套也很正常。但赖女士则对浴场放套比较反感,“在这些地方出现安全套总让人觉得是色情场所,希望不要放在众目睽睽之下,隐蔽点提供给有需要的人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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